《杭州市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发布。《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管理,期满后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其他还包括放开出租车总量和价格管控、改善出租车司机待遇、清理规范经营关系、成立国有出租车服务管理公司等内容。
改革贵在真刀真枪地改,贵在敢于触动最关键、最要害的利益关系。杭州市出租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甫一发布,就得到了业界和舆论的正面反馈与积极评价,足以证明这将是一场敢于面对真问题、触动既得利益者“奶酪”的改革。
和其他许多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一样,杭州出租车行业长期以来存在一个垄断经营的严重弊端,公众要求改革传统出租车体制的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近两年来,肇始于杭州等大城市的互联网“专车”发展迅猛,给出租车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强势冲击,传统出租车体制改革已如箭在弦上,势在必发。
在传统出租车体制下,出租车公司从政府手中购买出租车经营权,然后把以低于市场价格团购的出租车,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出租车司机,并按月向出租车司机收取高额管理费(“份子钱”)。出租车公司购买经营权的费用并不很高,支付的经营管理成本更是十分低廉,但通过源源不断收取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获得了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通过政府控制出租车经营权、车辆总量和价格,出租车公司进行垄断经营并获取垄断利润,这一切的代价是,出租车运营成本被人为抬高,出租车司机被严重“抽血”,收入持续走低,同时出租车服务供应不足且质量不高,公众也成为事实上的受害者。
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归实际出资人,是此次杭州出租车改革最大的重点、亮点,也是可能引起最大阻力和反弹的痛点、难点。改革之后,出租车公司无需从政府手中购买经营权,这使得他们再也没有理由从出租车司机那里收取“份子钱”(以前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的出租车司机,如果选择继续留在公司,就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每月按合同规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领取一定标准的工资)。拥有自己的车辆并自主经营的个体出租车司机,也无需从政府手中购买经营权,而只需依法缴纳税款,收入可望明显提高。
出租车行业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一部分,相较于公共汽车、地铁等基本公共交通服务样式,出租车为市民提供相对高端、个性化的公共交通服务,因此出租车的市场化程度可以更高一些,竞争性可以更强一些,但其作为公共交通行业的性质必须得到保证。公共汽车、地铁等基本公共交通服务一般是“赔本”经营,需要政府投入和补贴大量财政资金,保证基本公共交通的正常、良性运行;政府对出租车免收经营权使用金,相当于为出租车行业也投入和补贴了财政资金,以此保证经营者获得合理的利润,推动市场的均衡供应和有序竞争。除此之外,杭州市还将成立国有出租车服务管理公司,与国有公交公司、地铁公司一道,形成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格局,这就更加明确了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性质,凸显了在打破垄断经营、促进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出租车行业应当具有的公共性与公益性。
据报道,交通运输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重点围绕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在此大背景下,杭州市出租车改革重在打破垄断的举措,以及先改传统出租车后规范网络约租车的务实安排,都不是单兵突进或孤军深入,其对全国其他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出租车改革,具有特别的示范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