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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汽车全面迎来国五时代 新车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16/1/4 15:26:38  阅读[8172]

  新车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28日起停止迁出国四车辆至珠三角城市

  明日步入国五时代 国四车辆禁止上牌、迁入

  明日开始,东莞机动车将执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并从前日开始不再受理迁往东莞的国五以下排放标准车辆。东莞汽车全面迎来国五时代,新车经销商称之前推迟实施国五标准后库存基本已清空,也有不少二手车经销商称手头仍积压不少国四标准汽车。

  31日前已办结变更 车辆不受影响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文件要求,从2015年12月31日起,东莞机动车将执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在新标准实行之后,销售单位不得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申办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交警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有网友提出,其在广州购买了一台国四二手车,并已于12月5日办理了车辆迁出手续,但其12月7日前往东莞车管所办理迁入时被告知需要在二楼申核居住证才能办理迁入上牌。“如果我的居住证一月份才申核下来,那我的车还能办理上牌吗?”这位网友担心,居住证审核时间如果超过指定期限,会影响其已购买的二手车正常迁入东莞,上东莞牌照。

  东莞交警部门表示,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包括31日),已经销售、或在外地交警部门办结了变更或转移登记的车辆,仍然可以按照原标准执行,交警部门将继续受理注册、转入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只要这位网友在12月31日之前在广州办结了变更或转移登记,在此之后仍可按原标准迁入东莞。

  对于新车在东莞市内上市,东莞交警部门将以《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只要是开票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的国四车辆仍可在12月31日之后按原标准上牌。

  28日起停止受理 非国五车辆迁移

  据交警部门介绍,由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是在珠三角各城市,基本都将在2015年12月31日或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标准。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迁出手续的,交警部门应当一日内确认机动车,三日内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为了保障机动车所有人有足够的时间到转入地办理相关转入手续,东莞市交警部门将从12月28日起,停止受理迁往珠三角其他城市的非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行业的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业内

  国四二手车将贬值

  据了解,2015年3月1日,广东环保局宣布珠三角正式执行国五标准,不少汽车经销商被打个措手不及。在26天之后,也就是2015年3月27日,广东省环保厅又一纸特急文件宣布国五标准暂缓执行:原则上珠三角的国五执行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东莞一个韩系品牌的4S店总经理李先生表示,9个月的过渡时间基本上把国四车清空了,“公司起码省下了近百万的损失”。影响较大的还是二手车商,按照规定国四车辆只能市内流通或者迁往非珠三角地区及外省。“目前流通的国五的二手车较少,绝大多数还是国五以下的。”东莞一家二手车平台的公关人士表示,二手车商就国四车辆“限外”的问题曾经表达过诉求,但要改变很难,毕竟要修改法律。“现在大限已到,国四车辆要么市内消化,要么找途径转到其他中小城市,中间都会损失些利润。”该人士表示,损失出售的利润后,二手经销商收国四车辆也会相对压价,国四二手车将贬值。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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