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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营销-4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08/1/20 14:48:20  阅读[8268]

      另外,许多银行开始把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由银行直接扣除的方式,扩及到信用卡每月固定扣除买卖基金的金额。 

  3.证券公司利用良好的服务、低廉的服务价格、提供及时的财经资讯,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店面交易等多种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渠道 
  与海外开放式基金的销售相比,我国开放式基金销售的方式较为单一。对于我国基金行业而言,由于投资者对基金产品尤其是开放式基金还比较陌生,而相应的证券投资基金专业销售机构尚未未建立起来,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充分利用代销渠道以加强与投资者的直接接触,是基金管理公司必然的选择。 

  1.银行渠道: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为基金的销售提供了完善的硬件设施和客户群,但是受限于现有营销体系、激励政策和专业知识,销售方式还处在被动销售上,相应的为投资者提供的个性化服务几乎未得到开展,这就直接影响了大众投资群体的投资热情。 

  2.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面向股票及债券市场,其员工对证券类产品的专业水平较高,面对的客户主要是股民。相比商业银行,券商网点拥有更多的专业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3.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基金公司的直销人员对金融市场、基金产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理财经验,尤其对本公司整体行情及本公司基金产品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以专业水准面对专业化的、大型的投资机构、一般企业及个人等。但基金管理公司营销人员规模相对较小。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价格的构成及确定原则 

  (一)销售价格的构成 

  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价格即为其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基金持有人费用和年度运作费用。 

  1.基金持有人费用包括: 
  (1)申购费用: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时直接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一次性申购费用。此申购费用如在申购时支付,则称为前端收费;如在赎回支付,则称为后端收费。后端收费一般随持有期而消减。 

  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我国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5%,申购费用可以在基金申购时收取,也可以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予以扣除。 

  目前混合形基金发行期的费率通常为1%,债券形基金会更低一些;发行期结束后的日常申购期,申购费率通常不高于1.5%。 

  (2)红利再投资费用:若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则存在一个红利再投资费用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基金均不收取红利再投资费。 

  (3)转换费:对发行多只基金的基金族而言,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同一系列的多个基金品种间切换,这就产生转换费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基金均不收取转换费。 

  (4)赎回费:投资者赎回时向投资者收取的略带惩罚性质的费用。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率不超过赎回金额的3%。目前各基金管理公司的赎回费率基本设定在0.5%左右。 

  2.基金营运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费(基金管理人投资顾问咨询费):指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作基金所收取的费用。我国基金的管理费率一段时间以来一直维持  1.5%的固定费率,目前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多设有1%以下。 

  (2)托管费:支付给托管银行,一般为0.1%—0.25%。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率一直保持在0.25%的水平。 

  (3)其它费用:譬如过户代理费、销售服务费、律师费、审计费、股东大会费等等。 
基金运营费用每年发生,在基金利润分配前直接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二)基金销售价格的确定原则 

  投资者需求是定价策略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所能接受的心理价位较低,可以相应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中设立后端收费,而适当降低前端收费,同时,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还可以设计随持有期递减的赎回费。 

  基金管理公司在制定定价策略时,还要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目标、产品成本、竞争者、产品生命周期和品牌形象、政策与市场环境等因素,最后拟打基金产品的价格。基金管理公司的产品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视竞争压力及营销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定价,并把价格真正地当作完成营销组合策略的一种工具。 

  第六节、证券投资基金的促销手段 

   证券投资基金的促销手段主要采用人员推销、广告、销售促进、公共关系等。 

  第七节、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营销的管理法规 

  (一)对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 

  1.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的销售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本行业公认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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