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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08年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08/2/15 16:37:28  阅读[7932]

各市、县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8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8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7 〕 9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代码

专    业

本科(含独立学院)

专科

高职

A

美术类

146

136

B

音乐学(音乐教育)

121

114

C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132

106

D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表演与编导)

101

84

E

作曲

116

F

民族音乐与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134

112

G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

154

140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八年二月三日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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