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北京市举办高级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试点班的通知(摘录)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6]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企业培训制度,使企业培训师职业制度建设更好地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培训师项目办公室将在北京市举办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试点班,具体班务组织工作委托北京市职工教育协会负责。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班培训内容
1、职业培训、企业培训的基本形势及相关政策法规。
2、培训开发组织工作,培训管理工作能力提升的方法。
3、在培训工作中更好地运用人员素质测评、岗位职务描述等科学手段的方法。
二、试点班培训对象
凡北京市范围内符合《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高级企业培训师的相关申报条件,并已取得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的人员。
三、试点班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四、培训教材
《企业培训师(下册:高级企业培训师工作要求)》。
五、试点班考试方式
1、参加部项目办组织的高级企业培训师统一考试。
2、在自学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培训工作实际,围绕培训项目开发、课程设计、培训管理等内容,任选其中一项内容,撰写一份工作方案,字数不少于3000字,在第一次集中培训时一式4份交到会务组。
3、结合本人撰写的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六、资格证书
凡统一考试及论文答辩合格者,颁发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培训时间
集中上课时间为每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培训费用
人民币 2800元。以上费用含培训费、考试费、答辩费、鉴定费、证书费。
九、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
2、学员请交验以下材料:
身份证及学历、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申报表(可网上下载)。
3、请各单位将学员报名表统一报送北京职工教育协会。
4、报名地点:
北京职工教育协会(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5号教学楼234房)。
乘 116路、110路、104路、606路汽车和平里火车站下车,城铁柳芳站下车,往南200米路西。
5、联系人:余虎、许杰
6、网 址:www.bsea.org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培训师项目办公室
北京职工教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