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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年第27号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08/7/26 11:50:13  阅读[7193]

海关总署公告2008 年第27号
(关于发布《聚酯长丝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 年第27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4-21             【生效日期】 2008-5-2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聚酯长丝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8年5月2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办公厅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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