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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08年艺术硕士招生简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08/8/22 10:24:25  阅读[7518]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8年我院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一、 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 招生计划和招生学科领域

  2008年计划招生30人,其中美术学科领域15人,艺术设计学科领域15人。

  三、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一)全国联考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

  广东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15日,网址:xwb.gdhed.edu.cn。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地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其他各省考点的考生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或咨询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获取相关的网上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08年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18日—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获取的编号到指定的现场办理报名、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到指定现场面报,否则报名无效;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留意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广东省学位办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报名网站上(xwb.gdhed.edu.cn),请考生于10月24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

  注意: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复试报名

  1、考生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在专业复试报名时,必须提交上述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专科毕业者另需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处,报名时间待定。

  四、考试

  艺术硕士考试科目共4门: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含口试)。

  1、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全国联考时间:2008年10月25日(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艺术学基础知识》(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专业复试

  自主命题考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含口试);专业复试地点设在广州美术学院内;专业复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1月。

  五、录取

  本院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及相关学科领域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制两年:一年课程学习,一年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写作。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及创作(设计)者,将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其他

  1、根据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8000元;

  2、学员在学期间无需迁移户口和档案;

  3、学员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4、本院有关考生的各种通知将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登陆广州美术学院网站(www.gzarts.edu.cn)获取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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