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书法艺术发展和书法家协会工作,市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2名。其中文秘1人,书画活动策划组织1人。
二、应聘条件:
1、户籍:佛山市;
2、身体健康,品德优良,熟练计算机操作;
3、应聘文秘岗位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或新闻专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年龄28岁以下;
4、应聘书画活动策划组织岗位须熟悉书画艺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二○一○年八月十八日至二○一○年九月十日(星期六、日休息)。报名地点:佛山市文联(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8楼)。联系人:陈斌汤红旺,联系电话:8328311883281038;传真:83283208。
2、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及录取方式: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依次择优录取(注:笔试、面试、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经考试和体检合格,首次聘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佛府〔2008〕57号文执行,合同期内大专按第一档薪金标准2000元/月执行,本科按第二档薪金标准2200元/月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六、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