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温州 >> 焦点 >> 正文

最新资讯

年河北省万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广东网    更新时间:2010/9/10 11:25:03  阅读[6167]

      为了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从应届非师范类和部分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1、2010年应届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自愿回县就业的计划内全日制万全户籍高校毕业生。

  2、2010年应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数学、语文、英语、政史、地理、美术、学前教育和幼师专业除外),自愿回县就业的计划内全日制万全户籍高校毕业生。

  3、2008年以来在本县服务及属本县户籍在外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

  4、招聘名额共计2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重点充实基层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工作,愿为本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毕业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汪天忠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有县政府办支部书记张有柱、县监察局局长王庆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谢彦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彦龙、编委办公室主任董海燕、财政局局长孙海英。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方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审档、公示、安置、派遣和聘用,按考生笔试成绩择优录用,县监察局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二)步骤

  第一步:宣传发动

  制定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要求等情况。9月8日——9月10日在县电视台连续三天发布招聘公告。

  第二步: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有效身份证(在万全县外办理身份证的毕业生须持本县父母户口本和由村委会、派出所出具的亲子证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须持服务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须附复印件。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同时交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15日,报名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第三步: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于9月17日持报名收据发票和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笔试成绩张榜公示三天。采取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审档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审档。

  第四步:审档

  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审查己确定人选的学籍档案,经审档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或其它问题的;

  4、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第五步:安置

  按照本方案招聘原则做出安置计划,进行安置。

  第六步:派遣及聘用

  根据安置计划,通知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到安置单位报到。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要在接到安置通知后10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手续,并到安置单位报到。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审档、派遣和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招聘的毕业生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具体管理办法和待遇按照万字[2009]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1、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招聘工作。

  2、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招聘工作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标准办事;要严格掌握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挥舆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城市网

广友牛评:


凡来源为南国网的内容,其版权均南国网所有。未经南国网书面授权,
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165687462 网上爆料:165687462
Copyright© 2017 南国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80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