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公布了2015年118件民生实事,其中提到拟资助在岗技能提升培训10万人次。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今年提高了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扩大了补贴范围,符合相应条件的从业人员,无论是户籍还是外来劳务工,每年均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为了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也加强我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委、市人社局在2014年年底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补贴办法有五方面的变化,更加惠民更加便利。
一是相应提高了补贴标准。个人补贴标准从原来的平均1580元提高到平均1750元,特种作业补贴标准提高到600元。提高了模块化工种的补贴标准,最高可补贴6400元。鼓励更多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由2013年按个人培训补贴标准的50%补贴给企业,提高到按个人补贴标准的全额补贴企业。
二是扩大了补贴范围。新增了政府协议项目培训补贴,即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签订培训协议,免费组织学员培训,完成协议项目要求后可获得培训补贴。
三是减少了申报材料要求,简化了申报程序。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培训发票,而是直接按对应工种及等级的标准予以补贴;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的相关材料。简化了企业网上申请程序,凡在我市人力资源保障系统立户的企业可直接申办培训补贴业务。
四是增加了个人申报受理点。为方便群众就近申报,申报点延伸到每个区,全市共有26个申报点。
五是调整了政策有效期限。将原来一年有效期调整为五年,以保持政策执行的连续性。
此外,补贴办法加强了企业补贴,分为新录员工岗前培训补贴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两类。要求企业与员工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新录员工岗前培训要求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员工考核合格的,按每人100元标准补贴企业。
企业应按照要求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员工考核合格并获得深圳市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按个人标准补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