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鉴于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学科尚未完成全套教材的编写、修订,上述学科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15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书法教学用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和《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
《通知》要求,鉴于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学科尚未完成全套教材的编写、修订,上述学科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通知》强调,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稳定,如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并为教材印制、发行等留足时间,确保课前到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